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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作品著作权登记指南
时间:2021-07-13   浏览次数:20426

一、著作权(版权)登记的作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类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详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基本指南》)。

 

二、办理条件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明确的作品名称和作品著作权人。

 

三、办理机构

1.发证机关:广东省版权局;

2.代办机构: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版权中心)。

 

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五、办理流程

1.用户注册:登录“广东版权网”(http://www.gd-copyright.cn)“广东省版权登记系统”(简称:版权登记系统),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采取实名制,在线提交身份证明。选择“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作为代办机构。注册成功,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在线办理作品登记。

2.在线申请:注册用户登录版权登记系统,在线填报申请材料,上传作品样品。根据《预受理通知书》(在用户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中查询)的提示,需报送作品样品的,按要求将作品样品报送到版权中心,可选择现场办理或邮寄信函的方式报送作品样品。

3.在线预受理:版权中心在线预受理申请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人在线补正;符合要求的将申请数据发送到发证机关审核。

4.证书领取:著作权人凭预受理通知书到版权中心领取登记证书;电子证书通过版权登记系统查看和使用。

 

六、相关材料及要求

1.著作权人身份证明:①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需个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及手持身份证件(有照片面)的图片各1张(图片格式限jpg/png5M以内);②著作权人是法人组织的,需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图片(图片格式限jpg/png5M以内)。图片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

2.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①职务作品需职务创作证明(可在线下载模板);②合作作品需合作协议;③委托作品需委托协议;④著作权以继承方式取得的,需继承权公证文件或唯一继承人证明文件(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文件);⑤视具体权属情况所需其他权属证明文件。以上证明均需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转化为电子版文件(文件格式限jpg/jpeg/png/pdf10M以内)。

3.著作权人、作者身份证明:有多个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人与作者不是同一人(单位)的,需全部著作权人、作者的身份证明,参照第2点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4.作品说明书:填写作品主要内容、创作过程及独创性等,需紧扣作品内容,不少于100字。

5.其它证明材料:涉及专利、商标、个人肖像等内容的,需相关权属证明或授权文件,均需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转化为电子版文件上传(文件格式限jpg/jpeg/png/pdf)。

6.作品样品:均需上传电子版作品样品。①文件小于10M的,可直接在系统上传;②文件超过10M的,需下载并使用大文件上传客户端上传。图片格式限:jpg/jpeg/png/,文本格式限:wps/doc/docx/pdf/txt,音频文件格式限:wav/mp3/wma/acc,视频格式限:mp4/flv

 

可直接打印于《作品登记证书》(A4纸大小)背面的单幅图片,上传电子版作品样品即可,无需再提交实物样品;无法直接打印的均需寄送作品样品(附上申请件的流水号、作品名称、著作权人等信息),并确保实物样品与上传至系统的电子版样品完全一致。美术、建筑、设计图和模型作品类型中涉及立体造型的可提交六视图样本,电影和类似电影摄制、录像、录音和口述作品类型可提交内容光盘。图片需完整清晰,纸质样品均需用A4纸打印装订。

 

七、办理时限

1.身份认证时限:2个工作日;

2.预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受理、审核、批准时限:2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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