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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摄影作品在七国被使用将获酬
时间:2017-10-26   浏览次数:4107
     中国摄影家的作品在美、英、法、西、瑞、日、澳7个国家的互联网、公共传播领域(包括有线、无线电视和卫星传播)、展览、广告、出版(书籍、报纸、期刊)、租赁和租借、任何类型的复制以及私人复制等多个领域都要收取使用费了,并且这些国家会把作品的使用费转交给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近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获得了这个好消息。

    据了解,应全球视觉艺术家联盟(CIAGP)邀请,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出席了10月2日至3日在美国纽约哈佛大学俱乐部召开的CIAGP理事会,林涛作为摄著协的代表,与美国艺术家版权协会(ARS)主席希尔多、英国视觉艺术家协会(DACS)经理克里斯、法国视觉艺术家协会(ADAGP)总干事马瑞莲、西班牙艺术家版权协会(VEGAP)总干事哈维尔、瑞典视觉艺术家协会(BUS)执行董事麦慈林博、日本美术著作权协会(JASPAR)理事长吉泽昭博和澳大利亚视觉艺术家协会(VISCOPY,版权保护范围包括新西兰)首席执行官雅丹签订了版权保护协议。这预示着7国摄影作品权利人获酬有了“行规”。

    林涛告诉记者,此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中国视觉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开始走向世界,它是中国版权保护事业国际化的又一重要进程,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摄著协是第一次参加CIAGP的国际会议,初次露面便引来CIAGP各国艺术家协会“掌门人”的关注,他们对摄著协致力于提升艺术家版权保护,推动修改中国《著作权法》,以及落实教科书法定许可等法律规定所作出的努力表示由衷的敬佩。CIAGP总干事哈维尔先生对摄著协与美、英、法、西、瑞、日、澳7国签订版权保护协议表示祝贺,并提出愿意为推进摄著协加入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而尽自己的努力。

    在理事会的发言中林涛谈道,随着中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以及与国际社会经贸与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版权保护越来越受到中国各界尤其是艺术家群体的关注与重视,中国政府和立法机构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修改工作,也越来越重视对艺术家的关切,多项艺术家的权利诉求被纳入修改草案之中。中国的艺术家也非常希望与各国艺术家以及相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共同保护好彼此的版权。

    此次摄著协与美、英、法、西、瑞、日、澳7国签订版权保护协议,是继中国音乐之后视觉艺术领域与国际社会版权保护合作的又一新的开端,这不仅会为中国艺术家带来收益,也将为推动国际版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产生积极影响。林涛告诉记者,为了这次协议能够顺利签订,各方都做出了努力。摄著协与各国际组织一样,对版权保护持积极的开放态度,希望摄著协能尽早成为CISAC会员,与更多的国家签署双边版权保护协议,使得中国与各国的视觉艺术作品能够在同一个平台上得到更好的传播和使用,在世界更广阔的领域得到版权保护。据介绍,在两天的会议中,摄著协除与上述7个国家签订了版权保护协议外,还与加拿大、荷兰、比利时、墨西哥等国家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作者:邹韧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时间: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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