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20)38354529
附件:2026年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名单(第一批).xls
附件:2026年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名单(第一批).xls
为充分发挥版权专家库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对推动广州市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中的智库资源优势,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促进我市版权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版权局版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局拟征集新一批入库专家,现公开向社会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广州地区从事版权管理、保护、运用、教学、科研及服务等工作,具有较深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在业内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高层次专业人员。
本次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3月20日。
本次征集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
本次选聘的版权专家库专家分为两大类:1.广州市版权咨询专家;2.广州市版权产业服务专家。
(一)广州市版权咨询专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版权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
3.担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并获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司法人员需具有审判员以上职务并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有较大影响力;高校教师、研究人员需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并发表过相关领域的较高水平的学术文章或者著作、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律师需执业十年以上并具有硕士以上(包括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学历以及办理过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发表过相关学术文章或著作;其他版权产业人员需从事相关行业十年以上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获得过国外博士的留学人员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
(二)广州版权产业服务专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版权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
3.律师需执业十年以上并办理过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他版权中介服务人员需从事相关行业七年以上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4.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
个人自荐报名采用提交纸质申请的方式进行。
(一)登陆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网站(www.gzbanquan.com),下载《第五批广州市版权局版权专家库专家推(自)荐表》,并按照表格中的要求进行填写。
(二)将《第五批广州市版权局版权专家库专家推(自)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寄送至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将在截止日期届满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并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将审核后的专家名单及报名材料报广州市版权局批准。批准通过后,向专家授予正式聘书,聘期三年。
(四)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1号金和大厦1楼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联系人:韦佳佳,电话:020-38354509。
特此通知。
广州市版权局
2026年 3 月 6 日
今年,我们要换个赛道,一起在玩游戏、打电竞中辩版权。
第九届“创意花城·青年辩”广州大学生版权辩论赛将于4月至5月举办,本届赛事以《关于推动广东网络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州市扶持游戏电竞产业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实施为背景,聚焦游戏电竞产业版权热点话题,为粤港澳地区青年搭建起思想碰撞、文化交融的优质平台。
第九届赛事活动正在火热筹备之中,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联动广州市游戏行业协会,诚邀您一起出题,让辩手们“烧脑”去吧!
辩题主题
聚焦游戏电竞产业发展中的版权保护问题。
辩题要求
有思辨性:辩题应具有明确的对立观点,双方立场清晰,避免出现缺乏辩论空间的命题。同时,辩题应具备一定的可延展性,能够让参赛选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和论证,展现多元的思维和丰富的知识储备。
符合实际:辩题应贴近生活实际,减少过于晦涩的内容,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能够对知识产权实践和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启示和推动作用。
表述规范:辩题表述应简洁明了、准确严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避免歧义、模糊或容易产生误解的词汇和语句,字数一般控制在10-30字之间。
辩题题解:每个辩题需同时提供正方和反方观点的简要说明(不超过300字),阐述辩题的核心争议点和主要辩论方向。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
提交方式
请用微信扫描或者长按下方图片,即可下载、保存和获取《辩题征集表》:

请将填写好的《辩题征集表》以可编辑文档的形式于3月13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gzbqxzy@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辩题征集+姓名”。
辩题评选
主办方将根据辩题主题、辩题要求等内容,对征集的辩题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的辩题,将组织由版权、游戏、辩论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团进行评选,最终确定采用的辩题。
本届比赛全部辩题将在赛事启动暨友谊交流赛活动中公布。
被采用辩题的出题人,将有机会获得精美礼品,赶快来参与吧!!!

自2017年起,在广东省版权局联合相关单位指导下,广州市版权局联合相关单位已成功举办了七届“版辩羊城·权论新篇”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成为国内唯二、粤港澳大湾区唯一聚焦版权主题的专项辩论赛,是每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版权宣传周的重要活动。2025年,在“创意花城”版权宣传品牌体系下,赛事全新升级,更名为第八届“创意花城·青年辩”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成为辐射粤港澳大湾区“9+2”所有城市高校参加的比赛。
八届赛事活动共吸引了粤港澳大湾区24所高校近千名师生参与,全网传播量超一千万次,得到了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中国青年网、南方网、广州日报等 20 余家主流媒体聚焦报道。活动特别邀请了获“中国版权事业终生成就者”吴汉东教授、“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王迁教授及多位版权、辩论界别专家学者支持,何君尧、陈铭、袁丁、六神磊磊、蔡崇达、刘平云、吴正丹、李嘉宜、陈磊、杨景辉、蔡琪子等多位来自版权、辩论、文学、杂技、戏剧、设计、漫画、体育等领域代表,通过录制视频的形式为赛事活动“打call”助力,展现版权与青年融合互动的辩论舞台,受到广大师生热烈欢迎。
2026年,第九届赛事活动焕新升级为“创意花城·青年辩”广州大学生版权辩论赛,以《关于推动广东网络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州市扶持游戏电竞产业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实施为背景,聚焦游戏电竞产业版权热点话题,为粤港澳地区青年搭建起思想碰撞、文化交融的优质平台,让青春智慧与行业发展同频共振,引导青年学子在攻防辩论中厘清版权边界,深化对游戏电竞产业版权价值的认知。
2026年4月至5月将举办友谊交流赛与正式赛。
正式赛包括初赛、16强赛、8强赛、半决赛、决赛。具体赛制及安排将在赛事手册中公布。
(一)初赛:4月中旬
线上举行。32支队伍比赛,决出16支队伍晋级16强赛。
(二)16强赛:4月下旬
淘汰赛,线上举行。16支队伍抽签分为8组,使用同一道辩题。经8场比赛,决出8支队伍晋级8强赛。
(三)8强赛:5月上旬
淘汰赛,线上举行。8支队伍抽签分为4组,使用同一道辩题。经4场比赛,决出4支队伍晋级半决赛。
(四)半决赛:5月中下旬
淘汰赛,线下举行。4支队伍抽签分为2组,使用同一道辩题。经2场比赛,决出2支队伍晋级决赛。
(5)决赛及颁奖:5月下旬
2支队伍现场对决,决出冠亚军。
赛事奖励
(一)冠、亚、季军奖
决赛获胜队伍获得冠军;进入决赛的另一支队伍获得亚军,进入半决赛的其他2支四强队伍获得季军。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二)八强奖、十六强奖、优秀奖
设置八强奖(除晋级四强外的八强队伍)、十六强奖(除晋级八强外的十六强队伍)、优秀奖若干名(视报名赛队情况酌定)。颁发获奖证书。
(三)最佳辩手、优秀指导老师奖
向每一场次的最佳辩手颁发证书,并邀请八强队伍最佳辩手参加决赛后的颁奖仪式。
向晋级半决赛的4支队伍指导老师(每队1名,共4名)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项。
赛事报名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欢迎各高校踊跃报名参赛。参赛交通食宿自理,现场比赛阶段将为参赛选手提供工作餐。
(一)队伍数量
第九届“创意花城·青年辩”广州大学生版权辩论赛组织粤港澳地区32所高校参赛,邀请24所往届参赛高校和公开招募8所院校参赛(各类别具体数量将结合报名参赛情况调整)。
参赛队伍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每所学校仅限一支队伍报名,24所往届高校无需通过此渠道报名参赛。
(二)队伍组成
面向粤港澳地区高校在读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参赛学生专业不限,鼓励法学与非法学学生共同组队参赛,以大学为单位参赛。
每支队伍至少4名、至多12名选手报名,每轮比赛派出4名辩手参赛。
(三)有关要求
本届赛事为实名参赛,参赛队伍应按照《报名表》要求,由联系人准确无误地填写相关信息,避免信息错误,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
报名截止时间:3月13日中午12点。
报名时间结束后,由赛事组织方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报名时间顺序确认参赛学校。
请用微信扫描或者长按下方图片,即可下载、保存和获取《报名表》:

快来报名吧
本赛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时间
2026年1月4日至1月22日(本次申请时间)
三、申请网址
登录“粤财扶助”或“穗@i企”官网,搜索“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进行申报。
登录地址↓↓↓
https://czbt.czt.gd.gov.cn/
或
https://qyfw.gzonline.gov.cn/
四、申请材料填写要求
申请人在“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项目申报入口下载《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及《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并按下列要求填写。
(一)《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填写要求:
“申请作品信息”栏
1.本表最多可填写10件申请作品信息。
2.按照已取得的国家版权局或广东省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中的内容对应填写。
3.“申请金额”根据《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第九条规定对应内容填写。
4.多个著作权人的请用“、”号分隔。
“合计”栏
对应填写本表申请数量、申请金额合计数以及本年度已获得资助数量。
“申请人信息”栏
申请人应为符合资助条件的著作权人,表格内容请根据实际信息填写。
注:1.当作品著作权人为多人时,申请人须为作品著作权人之一并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申请人所填写、提交相关材料须与申请人信息一致。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申请人银行账号需填写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申请人承诺”栏
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盖本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时由本人签名。
表格格式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二)《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填写要求:
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超过10件作品的,根据申请人信息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并保证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与系统信息一致。
五、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一)著作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如实填写申报总金额及本单位的开户行账号信息,并在申报系统勾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企业及其他申请)”,并根据要求上传以下清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
2.《作品登记证书》。
3.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
4.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超过10件作品的,需上传加盖公章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须上传:(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委托书;(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申请人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须上传“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或“广东省版权示范单位(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证书。
(二)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如实填写申报总金额及本人的银行账号信息,并在申报系统中勾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个人申请)”,并根据要求上传以下清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1.签名确认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
2.《作品登记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需上传广州市级人才绿卡。
4.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超过10件作品的,需上传签名确认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须上传:(1)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申请人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须上传国家、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国家、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证书。
7.上传“社会保障卡”并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作为资助收款银行账号。
(三)申请人在申报系统提交材料后,务必将提交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及《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邮箱。
邮箱:gzcopyright@126.com 邮件主题:著作权人名称+资助清单
本申请说明由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20-83707939(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一)申请范围:
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个人:具有广州户籍,或者拥有《广州市人才绿卡》;
公司等法人、非法人组织: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
(2)于2025年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并取得国家版权局或广东省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登记证书上所载明的登记日期为2025年)。
(二)线上申请时间:
2026年1月4日至1月22日
(三)线上申请方式:
(1)登录“粤财扶助”或“穗@i企”官网,并搜索“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进行申请。
登录地址↓↓↓
https://czbt.czt.gd.gov.cn/
或
https://qyfw.gzonline.gov.cn/
(2)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线上申请说明》(见下篇)上传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规定的材料。
(四)咨询电话:
如需咨询请拨打电话:020-83707939(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广州市版权局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的通知
各区版权局,南沙区市场监管局、市版权保护中心:
依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经广州市版权局同意,现将《广州市版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的通知》(穗版规字〔2022〕1号)有效期延长5年并重新发布,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广州市版权局反映。
广州市版权局
2025年7月3日
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创新,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加大对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保护力度,增强著作权人的版权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创作积极性,对我市作品著作权登记予以资助,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资助的作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所列举的部分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是指对著作权人为其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予以适当资助。
第四条 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广州市版权局(以下简称市版权局)组织实施全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工作。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市版权保护中心)负责开展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所需经费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在相关职能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由市版权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 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一)具有广州户籍或者拥有《广州市人才绿卡》的自然人,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其作品已取得国家版权局或广东省版权局颁发的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第八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资助范围:
(一)变更登记;
(二)补充登记;
(三)撤销登记;
(四)已接受过本办法资助的作品。
第九条 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的金额标准如下:
(一)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自然人资助金额为每件75元,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助金额为每件100元;
(二)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自然人资助金额为每件75元,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助金额为每件125元;
(三)建筑作品:自然人资助金额为每件175元,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助金额为每件275元;
(四)摄影作品:自然人资助金额为每件45元,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助金额为每件70元;
(五)视听作品:广东省版权局颁发证书的自然人资助金额为每件200元,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助金额为每件300元;国家版权局颁发证书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助金额为每件100元。
第十条 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的件数标准如下:
(一)同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每年度受资助的件数不超过500件(含500件,下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每年度受资助的件数不超过1000件:
1.著作权人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
2.著作权人为广东省版权示范单位。
(二)同一自然人每年度受资助的件数不超过200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每年度受资助的件数不超过300件:
1.著作权人为国家、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著作权人为国家、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
第十一条 申请人须按照办理指引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
第十二条 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时限:
(一)每年有两次资助申请受理间期,分别是:
1.1月份第1—15个工作日;
2.7月份第1—15个工作日;
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提交资助申请所涉作品的登记日期为上一自然年度内完成登记的作品。
第十三条 市版权保护中心在收到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后须进行审核,并当场告知申请人资料是否完备,资料不完备的告知申请人补送。
第十四条 市版权局作出拟予以资助决定后应当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不予以资助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本办法发放相应的资助款,并予以公布。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版权局提出,由市版权局进行复核。市版权局在完成复核后,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提出人。
第十五条 申请人对资助申请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版权局申请复核。市版权局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市版权局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要求受资助人退回资助款,并依法予以失信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版权局负责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版权”微信公众号是宣传广州版权事业及版权产业的重要载体,旨在提供版权服务、发布版权资讯、展示版权成果,更好地服务全市著作权人,具体运营由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负责。为普及版权知识、推动版权保护、服务广大著作权人,打造高质量版权内容平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质稿件,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稿栏目
(一)版权资讯
1.版权动态
发布版权相关活动,政策推介等。
2.版权阵地
发布版权工作阵地相关内容,包括工作站业务介绍、各类版权服务和宣传活动等。
3.版权说
发布版权普法、版权学术探讨、版权热点解析、版权运用、版权产业等。
(二)版权展示
1.创作者
展示创作者从业和创作历程、相关原创作品介绍,对版权保护的认识、理解以及所涉行业版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等,如涉及作品可附图片等。
2.好作品
展示原创版权作品(含计算机软件)的创作理念、创作说明,作品版权授权使用、交易和维权的实践经验,可附作品图示和版权登记证书(如有)等。
3.优企业
发布优秀版权企业动态,分享企业创新发展经历、作品创作、企业版权管理经验(如:规避侵权风险、维权、版权资产管理等)、版权应用转化案例等(如:民间文艺、非遗、动漫、数字艺术等领域的商业化实践)。
4.秀园区
展示版权行业聚集园区的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创新能力,园区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体系以及发展潜力等方面内容,可突出园区版权企业的创造能力和保护成果等。
二、征稿对象
1.广州市直相关部门,各区版权主管部门。
2.版权从业者。
3.高校师生及研究者。
4.原创作者。
5.版权企业和园区。
三、投稿规则
(一)内容要求
1.形式类别:以图文或视频形式进行提交。
2.内容要求:观点正确、逻辑清晰、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图文类投稿:800—1500字为宜(配图更佳)。正文以Word文档提交,图片单独附原图(JPG/PNG格式)。若参考其他文献资料,请在文末列出参考文献。文档与图片一并打包压缩发送。
4.视频类投稿:视频类稿件采用MP4、FLV、AVI等格式,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频需保证画面清晰、音画同步、音量均衡、声音清楚、不添加任何Logo,并附带200字以内简单介绍。
(二)提交方式
请按上述要求投稿到邮箱1124474380@qq.com。
邮件主题格式:“投稿+姓名+文章标题+联系方式”(例:投稿+张三+某园区版权动态+138XXXX1234)。
文章标题:标题注明题目(例:《某园区版权动态》)。
四、投稿权益
1.版权服务:优先为投稿创作者提供版权登记、版权登记资助业务申办服务。
2.推广资源:优质稿件推荐至合作媒体或官方渠道转载。
3.展示平台:每年4月26日版权活动周、相关展会、版权相关活动期间将择优展示。
五、相关说明
1.以上栏目长期征稿,欢迎踊跃投稿。
2.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且对其享有全部合法权益,并对投稿作品素材享有全部权利或可进行转授权。投稿人必要时须配合提供相应权属证明材料。投稿作品由作者保留版权。
3.投稿作品如果未在其他平台发表,即默认授权本公众号首次发布。投稿后2周内未收到用稿通知的,投稿人可自行处理稿件。
4.对录用稿件,公众号将进行适当的编辑和修改以适应栏目风格和平台要求,如有重大修改将与作者沟通确认。
5.为方便后续宣传展示,投稿作品一经发布,即视为投稿人长期授权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及其关联单位在业务范围内免费使用。
6.本次征稿全程免费,入选作品将以发表展示为主,恕不另行支付稿酬。
7.本次征稿由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负责解释。
根据《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对《剧本-<喜羊羊与灰太狼之羊村守护者之八>(又名:心世界奇遇)#1-60集》等3219件作品(名单见附件)予以资助前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2025年9月11日起到2025年9月19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按下列要求向广州市版权局反映:
一、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以个人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委派的经办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及委托书),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须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现场方式提出的,以接受日为准;邮寄方式提出的,以邮戳为准。
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咨询电话:
(020)38354529(工作日9:00-17:00)
联系人:杜小姐
附件:2025年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名单(第二批).xls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25年9月11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泛凝聚共识,以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重要指示精神,广州市发展改革委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广州市“十五五”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诚邀您共同擘画广州未来发展蓝图,共同建设属于我们的美好家园!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城乡区域、社会民生(就业、收入、教育、医疗、生育、养老、住房、社保)、文化发展、人才发展、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平安法治、城市国际化、其他等领域,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言献策可以是三言两语的真知灼见,也可以是材料详实、说理透彻、论证充分的文稿(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市发展改革委将
认真整理并研究
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在编制“十五五”规划时
参考吸纳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一、申请要求
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7月21日(本次申请时间)
三、申请网址
登录“粤财扶助”或“穗@i企”官网,官网,搜索“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进行申报。
登录地址↓↓
或 https://qyfw.gzonline.gov.cn/
四、申请材料填写要求
申请人在“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项目申报入口下载《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及《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并按下列要求填写。
(一)《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填写要求:
01“申请作品信息”栏
1.本表最多可填写10件申请作品信息。
2.按照已取得的国家版权局或广东省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中的内容对应填写。
3.“申请金额”根据《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第九条规定对应内容填写。
4.多个著作权人的请用“、”号分隔。
02“合计”栏
对应填写本表申请数量、申请金额合计数以及本年度已获得资助数量。
03“申请人信息”栏
申请人应为符合资助条件的著作权人,表格内容请根据实际信息填写。
注:1.当作品著作权人为多人时,申请人须为作品著作权人之一并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申请人所填写、提交相关材料须与申请人信息一致。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申请人银行账号需填写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04“申请人承诺”栏
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盖本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时由本人签名。
05表格格式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二)《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填写要求:
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超过10件作品的,根据申请人信息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并保证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与系统信息一致。
五、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一)著作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如实填写申报总金额及本单位的开户行账号信息,并在申报系统勾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企业及其他申请)”,并根据要求上传以下清晰的原件材料: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
2.《作品登记证书》。
3.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
4.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超过10件作品的,需上传加盖公章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须上传:(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委托书;(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申请人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须上传“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或“广东省版权示范单位(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证书。
(二)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如实填写申报总金额及本人的银行账号信息,并在申报系统中勾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个人申请)”,并根据要求上传以下清晰的原件材料:
1.签名确认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
2.《作品登记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需上传广州市级人才绿卡。
4.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超过10件作品的,需上传签名确认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须上传:(1)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申请人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须上传国家、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国家、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证书。
7.上传“社会保障卡”并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作为资助收款银行账号。
(三)申请人在申报系统提交材料后,务必将提交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及《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邮箱。
邮箱:gzcopyright@126.com 邮件主题:著作权人名称+资助清单
本申请说明由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20-83707939(工作日9:00-17:00)。
根据《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现面向广州市著作权人受理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
一、申请范围:
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个人:具有广州户籍,或者拥有《广州市人才绿卡》;
公司等法人、非法人组织: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
(2)于2024年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并取得国家版权局或广东省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登记证书上所载明的登记日期为2024年)。
二、线上申请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7月21日
三、线上申请方式:
(1)登录“粤财扶助”或“穗@i企”官网,并搜索“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进行申请。
登录地址https://czbt.czt.gd.gov.cn/ 或
https://qyfw.gzonline.gov.cn/
(2)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线上申请说明》(见下篇)上传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规定的材料。
四、咨询电话:
如需咨询请拨打电话:020-83707939(工作日9:00-17:00)
根据《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对《代号G6-角色原画-6》等5812件作品(名单见附件)予以资助前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2025年3月26日起到2025年4月3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按下列要求向广州市版权局反映:
一、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以个人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委派的经办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及委托书),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须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现场方式提出的,以接受日为准;邮寄方式提出的,以邮戳为准;
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咨询电话:
(020)38354529(工作日9:00-17:00)
联系人:杜小姐
附件:2025年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名单(第一批).xls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25年3月26日
申请范围:
线上申请时间:
线上申请方式:
咨询电话:
二、申请时间
登录地址↓↓
https://czbt.czt.gd.gov.cn/
申请人在“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项目申报入口下载《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及《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并按下列要求填写。
(一)《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填写要求:
1.本表最多可填写10件申请作品信息。
2.按照已取得的《作品登记证书》中的内容对应填写。
3.“申请金额”根据《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第九条规定对应内容填写。
4.多个著作权人的请用“、”号分隔。
对应填写本表申请数量、申请金额合计数以及本年度已获得资助数量。
申请人应为符合资助条件的著作权人,表格内容请根据实际信息填写。
注:1.当作品著作权人为多人时,申请人须为作品著作权人之一并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申请人所填写、提交相关材料须与申请人信息一致。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申请人银行账号需填写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盖本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时由本人签名。
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超过10件作品的,根据申请人信息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并保证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与系统信息一致。
(一)著作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如实填写申报总金额及本单位的开户行账号信息,并在申报系统勾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企业及其他申请)”,并根据要求上传以下清晰的原件材料:
(二)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如实填写申报总金额及本人的银行账号信息,并在申报系统中勾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个人申请)”,并根据要求上传以下清晰的原件材料:
1.签名确认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
2.《作品登记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需上传广州市级人才绿卡。
4.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超过10件作品的,需上传签名确认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须上传:(1)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申请人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上传国家、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国家、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证书。
7.上传“社会保障卡”并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作为资助收款银行账号。
本申请说明由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20-83707939(工作日9:00-17:00)。
一、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以个人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委派的经办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及委托书),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须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现场方式提出的,以接受日为准;邮寄方式提出的,以邮戳为准;
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咨询电话:
(020)83772613(工作日9:00-17:00)
联系人:杨小姐、杜小姐
附件:2024年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名单(第二批).xls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24年9月30日
二、申请时间
登录地址↓↓
https://czbt.czt.gd.gov.cn/
申请人在“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项目申报入口下载《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及《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并按下列要求填写。
(一)《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填写要求:
1.本表最多可填写10件申请作品信息。
2.按照已取得的《作品登记证书》中的内容对应填写。
3.“申请金额”根据《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第九条规定对应内容填写。
4.多个著作权人的请用“、”号分隔。
对应填写本表申请数量、申请金额合计数以及本年度已获得资助数量。
申请人应为符合资助条件的著作权人,表格内容请根据实际信息填写。
注:1.当作品著作权人为多人时,申请人须为作品著作权人之一并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申请人所填写、提交相关材料须与申请人信息一致。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申请人银行账号需填写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盖本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时由本人签名。
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超过10件作品的,根据申请人信息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并保证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与系统信息一致。
(一)著作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如实填写申报总金额及本单位的开户行账号信息,并在申报系统勾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企业及其他申请)”,并根据要求上传以下清晰的原件材料:
(二)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如实填写申报总金额及本人的银行账号信息,并在申报系统中勾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个人申请)”,并根据要求上传以下清晰的原件材料:
1.签名确认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
2.《作品登记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需上传广州市级人才绿卡。
4.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超过10件作品的,需上传签名确认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须上传:(1)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申请人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上传国家、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国家、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证书。
7.上传“社会保障卡”并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作为资助收款银行账号。
本申请说明由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20-83707939(工作日9:00-17:00)。
申请范围:
线上申请时间:
线上申请方式:
咨询电话:
一、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以个人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人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义提出的,由提出异议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委派的经办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及委托书),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须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现场方式提出的,以接受日为准;邮寄方式提出的,以邮戳为准;
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咨询电话:
(020)38354529(工作日9:00-17:00)
联系人:杜小姐
附件:2024年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名单(第一批).xls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24年3月20日
2024年第一批作品著作权登记
政府资助申请1月起开始线上受理
根据《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现面向广州市著作权人受理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
一、申请范围:
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个人:具有广州户籍,或者拥有《广州市人才绿卡》;
公司等法人、非法人组织: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
(2)于2023年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即登记证书上所载明的登记日期为2023年)。
二、线上申请时间:
2024年1月2日至1月22日
三、线上申请方式:
(1)登录“粤财扶助”官网(https://czbt.czt.gd.gov.cn/)-搜索“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进行申请
(2)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线上申请说明》上传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规定的材料
四、咨询电话:
如需咨询请拨打电话:020-83707939(工作日9:00-17:00)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充分发挥版权专家库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对推动广州市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中的智库资源优势,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促进我市版权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版权局版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局拟征集新一批入库专家,现公开向社会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符合《办法》规定, 在广州地区从事版权管理、保护、运用、教学、科研及服务等工作,具有较深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在业内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高层次专业人员。
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
四、专家类别
本次选聘的版权专家库专家分为两大类:1.广州市版权咨询专家;2.广州市版权产业服务专家。
五、专家条件
具备《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条件,愿意承担其第六条和第九条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六、申报程序
本次个人自荐报名采用提交纸质申请的方式进行。
(一)点击附件下载《第四批广州市版权局版权专家库专家推(自)荐表》,并按照表格中的要求进行填写。
(二)将《第四批广州市版权局版权专家库专家推(自)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寄送至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将在截止日期届满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三)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将初审专家名单及报名材料报送广州市版权局审批。广州市版权局审批通过后,向专家授予正式聘书,聘期两年。
(四)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1号金和大厦首层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联系人:韦佳佳,020-38354509。
特此通知。
广州市版权局
各著作权人:
因业务调整,自2023年8月1日起,由我中心代办的作品著作权登记业务办理流程调整如下:

一、以下情形,按新流程办理
(一)8月1日后提交到广东省版权登记系统的作品登记申请;
(二)8月5日后提交到广东省版权登记系统的作品登记补正申请。
二、以下情形,按原流程办理
(一)7月31日前提交到广东省版权登记系统,并于8月4日前通过预受理审核的作品登记申请;
(二)8月4日前提交补正申请到广东省版权登记系统,并于8月10日前通过预受理审核的作品登记申请。
(备注:以上日期均含当天。)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23年7月24日
2023年第二批作品著作权登记
政府资助申请7月起开始线上受理
根据《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现面向广州市著作权人受理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
一、申请范围:
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个人:具有广州户籍,或者拥有《广州市人才绿卡》;
公司等法人、非法人组织: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
(2)于2022年完成作品登记(即登记证书上所载明的登记日期为
2022年)
二、线上申请时间:
2023年7月3日至7月21日
三、线上申请方式:
(1)登录粤财扶助(https://czbt.czt.gd.gov.cn/)-搜索“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进行申请
(2)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线上申请说明》上传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规定的材料
四、咨询电话:
如需咨询请拨打电话:020-83707939(工作日9:00-17:00)
穗版规字〔2022〕1号
各区版权局、南沙区市场监管局,市版权保护中心:
现将《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版权局
2022年9月28日
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创新,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加大对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保护力度,增强著作权人的版权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创作积极性,对我市作品著作权登记予以资助,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资助的作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所列举的部分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是指对著作权人为其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予以适当资助。
第四条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广州市版权局(以下简称市版权局)组织实施全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工作。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市版权保护中心)负责开展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所需经费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在相关职能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由市版权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一)具有广州户籍或者拥有《广州市人才绿卡》的自然人,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其作品已取得国家版权局或广东省版权局颁发的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第八条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资助范围:
(一)变更登记;
(二)补充登记;
(三)撤销登记;
(四)已接受过本办法资助的作品。
第九条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的金额标准如下:
(一)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自然人资助金额为每件75元,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助金额为每件100元;
(二)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自然人资助金额为每件75元,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助金额为每件125元;
(三)建筑作品:自然人资助金额为每件175元,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助金额为每件275元;
(四)摄影作品:自然人资助金额为每件45元,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助金额为每件70元;
(五)视听作品:广东省版权局颁发证书的自然人资助金额为每件200元,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助金额为每件300元;国家版权局颁发证书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助金额为每件100元。
第十条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的件数标准如下:
(一)同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每年度受资助的件数不超过500件(含500件,下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每年度受资助的件数不超过1000件:
1.著作权人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
2.著作权人为广东省版权示范单位。
(二)同一自然人每年度受资助的件数不超过200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每年度受资助的件数不超过300件:
1.著作权人为国家、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著作权人为国家、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
第十一条申请人须按照办理指引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
第十二条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时限:
(一)每年有两次资助申请受理间期,分别是:
1. 1月份第1—15个工作日;
2. 7月份第1—15个工作日;
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提交资助申请所涉作品的登记日期为上一自然年度内完成登记的作品。
第十三条市版权保护中心在收到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后须进行审核,并当场告知申请人资料是否完备,资料不完备的告知申请人补送。
第十四条市版权局作出拟予以资助决定后应当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不予以资助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本办法发放相应的资助款,并予以公布。
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版权局提出,由市版权局进行复核。市版权局在完成复核后,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提出人。
第十五条申请人对资助申请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版权局申请复核。市版权局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市版权局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要求受资助人退回资助款,并依法予以失信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广州市版权局负责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版权局
2022年10月18日印发
各著作权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2年春节放假安排如下:2021年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天)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暂停对外办理业务工作。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22年1月28日
版权纠纷投诉举报:
电话:020-38354509
邮箱: gzbqtj@gz.gov.cn
各著作权人:
根据目前疫情动态和著作权人服务需求,作品著作权登记业务继续通过网上受理,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业务采取预约办理,预约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预约信息经工作人员确认后,请申请人按预约的业务办理时段到我中心现场办理资助申请业务。具体预约流程如下:
具体预约时间表如下:
|
序号 |
预约时间段 |
|
1 |
9:30-10:30 |
|
2 |
10:30-11:30 |
|
3 |
14:30-15:30 |
|
4 |
15:30-16:30 |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21年5月27日
公 告
各著作权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春节放假安排如下: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天)、2月2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暂停对外业务办理工作。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20年2月10日
公 告
各位著作权人:
因办公场地搬迁,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对外服务窗口于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至12月4日(星期五)期间暂停各项对外受理业务(包括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及现场递交作品著作权登记材料等)。
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起,我中心对外服务窗口迁至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1号金和大厦101(首层)重新对外开放。服务电话:020-83707939。
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20年11月11日
公 告
各位著作权人:
因办公场地搬迁需要,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对外服务窗口于2020年6月17日至6月19日暂停受理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
2020年6月22日起,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对外服务窗口迁至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6楼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电话变更为:020-83707939。
因服务窗口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20年6月16日
公 告
各著作权人:
根据疫情动态和著作权人服务需求,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对外受理业务窗口于2月24日起逐步恢复对外开放。按照上级部门对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和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我中心对外受理业务窗口在继续网上受理业务的同时,开启预约现场办理业务,预约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预约信息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即预约成功,请预约成功的著作权人按时前往现场办理业务。
具体预约流程如下:
具体预约时间表如下:
|
序号 |
预约时间段 |
|
1 |
9:30-10:30 |
|
2 |
10:30-11:30 |
|
3 |
14:30-15:30 |
|
4 |
15:30-16:30 |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20年2月20日
各著作权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等上级部门对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和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推迟对外受理业务窗口开放时间,暂停对外业务办理,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期间,您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业务咨询电话:38354509
业务QQ:3039380446(版权登记)
1104897251(登记资助)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20年2月1日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第四届“版辩羊城·权论新篇”
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系列活动服务项目(BQBHZX2019005)
中标结果公告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于2019年11月27日就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第四届“版辩羊城·权论新篇”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系列活动服务项目采用自行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BQBHZX2019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第四届“版辩羊城·权论新篇”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
四、采购方式:自行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金司顿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29883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捌佰叁拾元整)
六、评审日期:2019年11月27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七、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
采购人联系方式:杜博秀,(020)38354529
评审咨询联系方式:(020)38354509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020)38354509
九、其他事项:
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19年11月27日
投 标 邀 请 书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现就2020年第四届“版辩羊城·权论新篇”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活动服务项目进行自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方案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第四届“版辩羊城·权论新篇”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BQBHZX2019005
3、项目内容:确定1家服务机构作为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第四届“版辩羊城·权论新篇”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系列活动策划、设计、执行服务的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开展2020年第四届“版辩羊城·权论新篇”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系列活动提供活动策划、设计、执行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本年度项目完成之日。
5、本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凡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6、简要方案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公示与下载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于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5日五个工作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东方文德广场23楼2306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领取。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领取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分公司投标的,请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东方文德广场23楼2306室;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东方文德广场23楼2306室;
联 系 人:杜小姐 联系电话:020-38354529
附件:
1.公平竞争承诺书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项目内容
4.投标文件格式
各著作权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9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2019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天)、10月1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暂停对外业务办理工作。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19年9月29日
2019年青少年版权普法教育系列活动服务项目(BQBHZX2019004)中标结果公告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于2019年3月8日就2019年青少年版权普法教育系列活动服务项目采用自行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BQBHZX2019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青少年版权普法教育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
四、采购方式:自行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金司顿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94022元(大写:人民币玖万肆仟零贰拾贰元整)
六、评审日期:2019年3月8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七、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
采购人联系方式:韦佳佳,(020)38354509
评审咨询联系方式:(020)38354509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020)38354509
九、其他事项:
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19年3月8日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2019年
“版权服务进园区”系列活动服务采购项目(BQBHZX2019003)
中标结果公告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于2019年3月8日就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2019年“版权服务进园区”系列活动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自行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BQBHZX2019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2019年“版权服务进园区”系列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
四、采购方式:自行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壹喜享乐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97838元(大写:人民币玖万柒仟捌佰叁拾捌元整)
六、评审日期:2019年3月8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七、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
采购人联系方式:关宇靖,(020)38354509
评审咨询联系方式:(020)38354509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020)38354509
九、其他事项:
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19年3月8日
投 标 邀 请 书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现就2019年“版权服务进园区”系列活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自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方案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2019年“版权服务进园区”系列活动服
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QBHZX2019003
3、项目内容:确定1家服务机构作为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2019年“版权服务进园区”系列活动服务的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策划和执行该活动提供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项目完成之日。
5、本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凡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6、简要方案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公示与下载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于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五个工作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东方文德广场23楼2306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领取。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领取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分公司投标的,请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3月7日下午15:00-15: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7日下午15:30
3、开标时间:2019年3月7日下午15:30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东方文德广场23楼2306室;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东方文德广场23楼2306室;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20-38354509
附件:
1.公平竞争承诺书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项目内容
4.投标文件格式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现就2019年青少年版权普法教育系列活动服务项目进行自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方案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2019年青少年版权普法教育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BQBHZX2019004
3、项目内容:确定1家服务机构作为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2019年青少年版权普法教育系列活动策划、设计、执行服务的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开展2019年青少年版权普法教育系列活动提供活动策划、设计、执行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本年度项目完成之日。
5、本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凡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6、简要方案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公示与下载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于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五个工作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东方文德广场23楼2306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领取。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领取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分公司投标的,请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3月7日下午15:00-15: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7日下午15:30
3、开标时间:2019年3月7日下午15:30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东方文德广场23楼2306室;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东方文德广场23楼2306室;
联 系 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020-38354509
附件:
1.公平竞争承诺书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项目内容
4.投标文件格式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第三届 “版辩羊城, 权论新篇”
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系列活动服务项目(BQBHZX2019001)
中标结果公告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于2019年2月25日就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第三届 “版辩羊城, 权论新篇”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系列活动服务项目采用自行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BQBHZX2019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第三届 “版辩羊城, 权论新篇”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5万元
四、采购方式:自行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金司顿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343122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叁仟壹佰贰拾贰元整)
六、评审日期:2019年2月25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七、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丽文,(020)83772623
评审咨询联系方式:(020)38354509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020)38354509
九、其他事项:
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19年2月25日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现就2019年第三届 “版辩羊城, 权论新篇”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活动服务项目进行自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方案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第三届 “版辩羊城, 权论新篇”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BQBHZX2019001
3、项目内容:确定1家服务机构作为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第三届 “版辩羊城, 权论新篇”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系列活动策划、设计、执行服务的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开展2019年第二届 “版辩羊城, 权论新篇”广州大学生辩论邀请赛系列活动提供活动策划、设计、执行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本年度项目完成之日。
5、本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凡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6、简要方案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公示与下载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于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1日五个工作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东方文德广场23楼2306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领取。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领取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分公司投标的,请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2月22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2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9年2月22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东方文德广场23楼2306室;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东方文德广场23楼2306室;
联 系 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83772623
附件:
1.公平竞争承诺书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项目内容
4.投标文件格式
关于启用新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
申请表》的公告
2018年10月8日正式启用新版 《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 ,即日起申请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的著作权人请使用新申请表进行资助申请。
特此公告!
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 点击下载
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18年10月8日
服务采购项目(BQZX20180817)中标结果公告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于2018年08月17日就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2018年瑶绣“红色文创”主题活动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自行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BQZX201808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2018年瑶绣“红色文创”主题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万元
四、采购方式:自行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天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88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捌仟元整)
六、评审日期:2018年08月27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七、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
采购人联系方式:首善文,(020)38354509
评审咨询联系方式:(020)38354509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020)38354509
九、其他事项:
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18年8月29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BQZX201808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2018年“版权进园区”系列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万元
四、采购方式:自行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壹喜享乐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29638.00元(大写:壹拾贰万玖仟陆佰叁拾捌元整)
六、评审日期:2018年08月21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七、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
采购人联系方式:韦佳佳,(020)38354509
评审咨询联系方式:(020)38354509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020)38354509
九、其他事项:
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于2018年08月13日就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2018年青少年版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服务项目采用自行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BQZX201808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2018年青少年版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
四、采购方式:自行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金司顿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中标金额:人民币11914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壹佰肆拾元整)
六、评审日期:2018年08月21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七、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06
采购人联系方式:关宇靖,(020)38354509
评审咨询联系方式:(020)38354509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020)38354509
九、其他事项:
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到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18年08月22日


一、从4月1日起,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提交一份申请表。
二、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关于停征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版权字[2017]33号)公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有关流程和事项调整如下: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登记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含当天)前的,按原有申请方式继续受理。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登记日期”为2017年4月1日(含当天)之后的,如提交由中介代办机构开具的发票申请资助,需附上与申请软件对应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缴费通知书》打印件并签章,其他申请材料不变;如直接提交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办理资助申请,其他申请材料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020-83349123-840进行咨询。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各版权登记代办机构、著作权人: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公告(第33号文),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执收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4月1日前已发放缴费通知书的登记、查询申请,按现有程序办理缴费手续后方可受理。
二、2017年4月1日起不再发放各登记、查询申请的缴费通知书。登记、查询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受理通知书、予以受理。
三、2017年4月1日前已发放缴费通知书的登记、查询申请,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毕缴费手续,逾期未交费的将终止办理。
专此通告。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17年3月30日

来源: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国版权服务”
正常工作日 上午 9:30-12:00
正常工作日 下午 14:30-17:00
逢周五下午不对外受理业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工作安排,我单位将于
特此通知。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公告(第13号),从2015年10月15日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部分项目的收费标准下调。为配合标准下调后的软件登记资助金发放,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凡软件著作权证书发证日期(证书盖章处显示日期)为10月15日(含10月15日当天)之后,所缴纳登记费用为300元/件的,请提供缴费通知书以示查验;如不提供缴费通知书的,均按照210元/件进行资助。
2、凡软件著作权证书发证日期(证书盖章处显示日期)为10月15日之前的,按原要求提交资助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15年10月
根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工商部门已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为配合上述登记制度的实施,特对办理资助申请所需提的交材料作如下通知:
我市著作权人在申请办理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业务时,如持有“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证件号码统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未持有“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则需按原要求继续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特此通知。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15年10月

搬迁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于2015年9月16日搬迁至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23楼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5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为我中心搬迁调试时间,停止对外办理各项业务,请办事群众提前作好安排。
二、从9月21日起新办公场所正式对外办公,办公电话020-38354509。
三、搬迁后,原办理事项、办理流程不变,具体请查询我中心网站(http://www.gzbanquan.com/)。
四、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群众谅解。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15年9月10日
根据2015年最新修订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穗文广新【2015】411号)的规定,现启用根据新办法修订的申请表格,详情请登录我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gzbanquan.com/查询和下载,旧版表格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版权产业发展,加大对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保护力度,提高著作权人的版权自我保护意识,调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创作积极性,对我市作品著作权登记予以资助,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是指对著作权人为其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时所需缴纳的登记费(即发证机构对外公布的缴费标准)进行资助。
第三条 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广州市版权局(以下简称市版权局)主管全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管理工作,负责资助申请的审批、复核和资助款的划拨。
市版权局委托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市版权保护中心)为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的受理及资助款发放机构,负责受理资助申请和发放资助款等工作。
第五条 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所需经费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列入部门预算安排,由市版权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作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举的,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七条 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一)拥有广州市户籍的公民或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其作品已取得国家或本省作品著作权登记部门颁发的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第八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资助范围:
(一)变更登记;
(二)补充登记;
(三)撤销登记;
(四)加急办理和副本费;
(五)中介机构收取的服务费;
(六)已接受过本办法资助的作品。
第九条 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的发放标准,严格依照发证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超过500元的按照500元予以资助。
第十条 为保证政府资助惠及更多个人和单位,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每年受资助的作品数量最高为500件;同一公民每年受资助的作品数量最高为200件。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
(二)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三)作品著作权登记付费发票(含登记发证机构或中介机构开具的发票);
(四)本市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委派的经办人员须出示身份证以及法人组织出具的委托书;
(五)本市公民申请的,须提供身份证及本市户籍证明。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机构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代理机构的合法资质证明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原件,经审核与复印件一致后,退回给申请人。
同一申请人同一批次的申请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一式一份。
第十二条 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时效:
(一) 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应自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二)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申请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应当在障碍消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提交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的证明。
第十三条 受理机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经补正后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受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把申请材料提交到市版权局。
第十五条 市版权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拟予以资助的,按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公示;不予以资助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 市版权局作出拟予以资助决定后应当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向发证机构或申请人支付相应的登记费并公告获得资助作品的信息。
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版权局提出,由市版权局进行复查。市版权局在完成复查后,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提出异议者。
第十七条 申请人对资助申请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版权局申请复核一次。市版权局应当指派其他工作人员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不予以受理或资助的决定,或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节的,市版权局有权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并有权要求受资助人退回资助款。情节严重涉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