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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呼吁:为知识产权创造和使用构建良好环境
时间:2018-03-20   浏览次数:2746
 编者按 2018年全国两会议程已经过半,新一届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也悉数亮相。记者将视角瞄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议案、提案时发现,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加大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创新以及净化国内交易品市场等议案、提案成为部分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现在做得越来越好。”“知识产权保护是大国崛起的必由之路。”……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认为,要为知识产权创造和使用构建良好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新期盼。

强化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共识

今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10周年。纲要实施1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进展,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每年发布的创新指数显示,过去5年,中国的创新能力排名从全球第33位跃升到第22位,知识产权支持创新发展作用日益凸显。

在软件产业方面,我国在打击软件盗版、推动软件正版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软件著作权年登记量逐年提高,由2011年首次突破10万件,到2017年超过了70万件,然而软件产业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仍不断出现且形势严峻。

“目前,我国版权保护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需大力巩固软件正版化成果。”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建议,财政、工信、科技等部门应牵头建立基础软件基金,对使用国产基础软件的用户给予补贴,激发国内基础软件企业创新创造动力。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倡优先采购、使用国产软件,保障国有企业信息安全。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在《关于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的提案》中建议,清理、协调现有的法律、法规,适时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及时弥补保护文化创意版权、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中的立法空白,适时填补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电商等高新技术引发的新型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漏洞,出台新法;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促进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在国务院已建立知识产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前提下,督促省、市两级推行这一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信息沟通。

民建中央还在提案中建议,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联盟,建立覆盖面广、服务能力强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准确界定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记录的内容,以市场为导向,建设统一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平台。

李克强总理在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各种侵权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产权纠纷案件要依法甄别纠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全国政协委员、汇业(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魏青松认为,此举很有必要,针对性很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我的业务中占有很大比重,侵权造成的恶劣影响,我是感同身受。”魏青松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现有相关法律基础上,出台可操作性细则,明确对知识产权侵权主体实施惩罚性赔偿的认定处理标准。“政府部门也应当在政策设计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强化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共识。”

应为互联网企业划定法律红线

近年来,互联网公司侵犯用户或第三方权益的事件越来越频繁,侵犯肖像权、侵犯隐私权、贩卖用户个人信息、出售账户、盗取用户知识产权等行为时有发生,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认为,导致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一是国家法律法规对相关领域的规定不够细致,未给互联网公司划定底线。“对于互联网公司与用户的普适性权益关系,尤其是涉及知识产权和利益分配等问题时,应当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进行明确,而不是由互联网公司与用户一对一通过这种所谓的用户协议来确认。”二是部分平台不作为,间接导致用户遭到侵权。三是个别平台为了增加点击率,频繁通过技术手段抄袭、剽窃他人或平台的作品。

为此,朱晓进建议加大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为互联网平台划定法律的红线。一是加大研究力度,结合我国网络特点,出台一部处理互联网各类商业、民事事务的纲领性法律,或者在民法、著作权法等中加入专门的互联网章节。二是进一步明确平台的各种法律义务,以新浪微博账号大量被盗用的情况为例,新浪公司应当采取更主动的应对措施,如对长时间不登录用户主动锁定等,尽可能确保用户的账户安全。三是提升对平台违规、侵权的惩处标准,大幅度提高平台剽窃知识产权等行为的罚金上限,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处以阶段性禁止更新内容的处罚措施。

其次,加大对各大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一是依托各地网信办、公安网监等业务部门,突破“属地管理”的限制,建立起全国性的针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网络,凡是发现平台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协同办案,尽快将违法者法办。二是利用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并对其进行改进,为网民举报平台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同时细化分类,加强指引,提升举报内容的准确性,也能避免部分恶意投诉。

最后,建设、利用好互联网法院,为网络侵权案件的诉讼提供便利。2017年,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落户杭州,杭州地区涉互联网案件将全部在互联网法院审理,当事人从起诉到最后宣判,全部可以在线完成。“全国各地可以借鉴杭州经验,建立互联网法院,并通过建设全国统一的互联网法院办案平台,实现原告、被告异地开庭,提升各类互联网案件的审理效率,降低被侵权人的维权难度。”

重视海外中国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春节期间,《红海行动》《唐人街探案2》等电影在国内影院上映。与此同时,一些侵权者利用海外域名、海外服务器开设的小网站,通过互联网提供这些热门影片的下载、播放服务。阎晓宏坦言,文化走出去在海外也要高举保护知识产权的大旗。中国已经连续13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小网站一直是打击重点。“在‘剑网2017’专项行动中,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会同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共检查网站6.3万个,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554个,删除侵权盗版链接71万条。”阎晓宏认为,随着数字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侵权新情况不断出现,一些未经备案的小网站,特别是一些服务器设在境外的网站,让大批优质的中国版权作品在海外遭受各种盗版侵权,而权利人海外维权却很困难。他建议,要多方合力解决这一国际社会共同面对的难题。“在打击跨国网络侵权盗版活动中需要国与国之间的协同、协调和协作,通过技术手段、市场手段、法律手段整合利用,发挥整体效应。同时,打击跨国界网络侵权盗版,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要高度重视海外中国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中国文化走出去扫清障碍。”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科技厅副厅长林浩表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顺应我国自身发展新阶段、新需要的战略抉择,要坚决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创新者的发明创造,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努力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作者:王坤宁 李明远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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