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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启动“图书版权输出奖励计划”
时间:2016-10-24   浏览次数:2326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正式启动2016年度“图书版权输出奖励计划”。该计划将对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版权输出且在海外实际出版发行的纸介质图书给予普遍奖励和重点奖励。

目前,图书版权输出奖励计划办公室已经开始正式受理项目申报,全年申报将于2016年12月10日截止。我国境内的出版企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版权代理公司和作者均可申报。申报图书必须由海外出版发行机构以国际标准书号出版,在出版所在地发行且首印数不低于300册。由图书版权输出奖励计划办公室成立的评审专家小组负责申报图书及重点图书的评审工作,奖励项目名单将在本报及其他新闻出版行业媒体上进行公示。

2016年度“图书版权输出奖励计划”项目共设普遍奖励和重点奖励。其中,普遍奖励为普惠制奖励。在符合普遍奖励标准条件下,对各类版权输出主体申报的重点奖励图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重点奖励。在同等条件下,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当代中国发展道路和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主题图书和展现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改革开放成就的图书将得到倾斜。

 

作者:涂桂林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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